中央环保督察反馈5省,河长制被敲警钟
上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福建、甘肃、青海、海南、重庆五省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阅读五省督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结合河湖长制的工作职责,可以看到: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决心和力度显著增强,均明显加大了河湖治理管护的责任压实、制度建设、水岸同治、现场督办、资金投入、考核激励等方面力度,取得了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河湖水质显著提升的可喜成效。
但是,在反馈报告中也详细指出了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督察态度、整改进度、推进机制、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河湖水岸同治、系统治理和河长制方面也有明确的问题的表述,比如:“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有的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不严不实,部分区县巡河不查河现象突出。”
我省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或是否存在其他类似甚至更为严重的问题?这值得我们警醒并举一反三、自查整改!为此,整理编辑并摘要5省的反馈报告提纲,供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在筹谋和贯彻落实省第4号河湖长令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点击链接可查看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及解读)时,对照、反思、攻坚、担当!
【福建省报告摘要】
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办落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3071件,其中责令整改4066家;立案处罚1535家,罚款11085.6万元;立案侦查129件,拘留58人,约谈756人,问责50人。
督察指出,福建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仍面临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态度不够坚决、工作还不到位。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当地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扭转,有的甚至要求保护为发展让路。
二是部分督察整改不严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督察整改时敷衍应付。某县为应对督察,当地甚至临时将盆栽苗木摆放在应开展生态恢复的场地,把草皮直接铺设在混凝土地面上,明目张胆弄虚作假。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有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重要海洋功能区保护不力。一些地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到位。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省境内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加强闽江等重要流域的整体性生态保护和系统性综合治理;要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和湿地生态保护,加快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甘肃省报告摘要】
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081件,其中责令整改1027家;立案处罚231家,罚款1013.3万元;立案侦查11件,拘留16人,约谈272人,问责131人。
督察指出,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2018年全省有9个市州未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考核要求,继续考核GDP等经济指标。同时,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一些部门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能推则推、一拖再拖。
二是第一轮督察整改还不到位。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新增污水管网完成率偏低,等。
三是一些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
督察要求,甘肃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推进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保护好祁连山生态环境,继续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建立管护长效机制。要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要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继续推进马莲河、祖厉河等重要河流治理,尽快落实铬污染场地风险防控措施,加快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青海省报告摘要】
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052件,其中责令整改252家;立案处罚50家,罚款658.1万元;立案侦查6件,约谈167人,问责104人。
督察指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发展理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推进力度等方面仍有不足,与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入,发展理念存在偏差。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法治意识淡薄。
二是一些督察整改工作还不到位。
三是青海湖保护仍有薄弱环节。青海省有关部门对保护青海湖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仍较突出。青海省在青海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上等待观望,主动作为不够,青海湖管理局与环湖周边地方政府权责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
督察要求,青海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青海由生态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着力解决青海湖保护、盐湖资源开发、三江源保护、草原保护等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进湟水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要推动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坚决打击违法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海南省报告摘要】
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338件,其中责令整改697家;立案处罚131家,罚款2330万元;立案侦查10件,拘留18人,约谈72人,问责16人。
督察指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特别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省提出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的厚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干部没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违法围填海问题处置方面,动真碰硬不够,尺度把握不一,个别围填海项目甚至继续违法违规建设。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仍然较为常见。有的部门和地方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甚至推诿扯皮。一些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是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还待完善。省级部门常常反映市县工作不力、能力不够,导致工作缓慢,效果不好;市县同志则认为,规划、政策、资金等资源均在省级有关部门,一些部门该规划的不规划,该指导的不指导、该投入的不投入,市县工作很难开展。督察发现,这种上下埋怨、相互观望,“部门推市县、市县看部门”的情况在海南省还比较普遍,导致许多督察整改工作相互掣肘,难以有效开展。
三是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不力。
四是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依然突出。
督察要求,海南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理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把海洋环境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扎实推行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重庆市报告摘要】
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要求把接受和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529件,其中责令整改1276家;立案处罚561家,罚款2750.1万元;立案侦查4件,拘留7人,约谈327人,问责23人。
督察指出,近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相比,与其所处特殊重要区位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自觉。对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决策认识不深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树立还不够牢固。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有的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不严不实,部分区县巡河不查河现象突出。
二是第一轮督察整改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长江岸线治理修复仍有薄弱环节。部分地方违规建设港口码头,侵占破坏岸线。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
督察要求,重庆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加强长江岸线管控和重点湖泊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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